所谓“丁”,就是人丁,即人口的意思。古人重孝道,做官员的家里有长辈去世,必须出缺回家守孝,时间长短视情况而定,这个就叫做“丁忧”了。
《康熙大帝》中的姚启圣是个酸文人,他当平台总督受到阻力,不服气,就跟康熙耍性子,借口乳母去世,要回家丁忧,其实就是一个要挟罢了。
服丧丁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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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礼三月而葬,然后初哭,行虞礼、卒哭“虞礼”是安瑰祭,三次虞祭之后,行“卒哭”礼,献食举哀于灵座以后,不再哭悼。卒哭十一次为“阳礼”,将神祖迎入祠堂,礼毕将:主移回原处。丧后十三个月至十五个月举行“小祥”、
“大祥”礼。七个月举行“谭”礼,意为安然平安,心情激动可安一些。死者安葬以后,孝子要居丧、一服的孝子要居丧三年。居丧也叫“丁忧”、“丁艰”,又叫“守孝”,是对父母孝心的最好体现,也是对儿女是否孝顺的考验。按照古礼,丁忧三年期间不能外出做官应酬,也不能住在家里,而要在父母坟前搭个小栅于,“晓苫枕砖”,即睡草席,枕砖头块,要粗茶淡饭不喝酒,未与型妄同房,不叫丝弦音乐,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丁忧的社会基础是“孝”,为什么孝,因为小孩初生,三年不离母仔,时刻都要父母护料,因此父母亡故后,儿子也应还报三年.但居丧时候也有些权变的,《礼记·曲礼》明确规定说:
“居皮之礼,头衬创则冰,身有病则治,有疾则饮酒食肉,
疚止复初”,就是说一是有病,二是年老的。此外碰到国与家发生冲突,要家礼服从国事,孝子可出来为国效力。
古代丁忧是什么意思呢?丁忧守制原指遇到父母丧事。后多专指官员居丧。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期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必须离职,称“丁忧”。
这一礼制源于汉代,根据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念,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遇父母去世,则无论这个人任何官何职,不管是当朝宰相还是七品县令,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就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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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以后,多朝皆以法律形式管束丁忧期间的不孝行为,文武官员丁忧离任守孝制度应运而生。按清制,父母、养父母、继父母等亡故均丁忧。丁忧本由儿子承担,如果儿子已故,则由孙子承担,儿孙皆故,则由重孙承担,这就是“承重”,意为“承受丧祭与宗庙的重任”。
“丁承重忧”不出三代,曾祖父母以上则无“承重”义务。凡为父系(父、祖父、曾祖父)丁忧称“丁外艰”,为母系(母、祖母、曾祖母)丁忧称“丁内艰”,这些称呼源于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丁忧守制
丁忧是什么意思?
丁忧就是祖制,具体说来,是朝廷官员的父母亲如若死去,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叫丁忧。2 遇到父母丧事。后多专指官员居丧。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并须离职,称“丁忧”。源于汉代。宋代,由太常礼院掌其事,凡官员有父母丧,须报请解官,承重孙如父已先亡,也须解官,服满后起复。夺情则另有规定。后世大体相同。清代规定,匿丧不报者,革职。《汉书.薛宣传》:“宣有两弟明、修,后母常从修居官......后母病死,修去官持服。”《宋史.礼志二八》:“咸平元年,诏任三司、馆阁职事者丁忧,并令持服。又诏:‘川陕、广南、福建路官,丁忧不得离任,既受代而丧制未毕者,许其终制。”清吴荣光《吾学录.丧礼门二》:“丁忧事例。《会典》:内外官员例合地制者,在内(在朝)由该部具题关给执照,在外(在地方)由该抚照例题咨,回籍守制。京官取具同乡官印结,外官取具原籍地方官印甘各结......开明呈报,俱以闻丧月日为始,不计闰二十七个月,服满起复。”又“督抚丁忧,不得遽行送印,其任内文卷,择司道一人代行,听候谕旨方准离任。”
武将丁忧不解除官职,而是给假100天,大祥、小祥、卒哭等忌日另给假日。
法律规定,丁忧人不能租赁私人房屋居住。
古代的丁忧是什么意思?古人推崇孝道,认为“百善孝为先”,因而父母丧事也理所当然是无比重要的事情了。据史书记载,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并须离职,称"丁忧"。
这便是丁忧的来源。
而随着时代的变化,丁忧也衍生出了不一样的含义。后世称”di丁忧”时往往特指拥有官吏身份之人。因此丁忧也演变成这样: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若父母去世,则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叫丁忧。
丁忧分为两种:丁父忧和丁母忧,分别指父亲去世和母亲去世。
值得一提的是,古人常说,忠孝难两全,所以,当国家因为特殊原基因必须强招丁忧的人做官时,称为"夺情"。
历史上关于"夺情"最有名的例子是张居正。张居正此人,千古一人,褒贬参半,而这件事更是他人生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万历五年,张居正父亲去世,本应回籍奔丧的张居正却选择了继续为官。一方面是因为父子感情不深,至今已有十九年未见,一方面是因为张居正此时才刚刚掌权,不愿意在关键时刻把权力拱手让出。最重要的是,这时候的张居正深得皇帝喜爱,即使有官员上述谴责张居正的不孝行为,但是也没有丝毫效果。皇帝甚至下令,谁敢再多说一句,就要当堂痛打。
也正是这时候的决定,铺开了张居正的一生官场沉浮路。
“丁忧”是什么意思?“丁忧”指遭逢父母的丧事,也称“丁艰”。后多专指官员居丧。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必须离职,称“丁忧”。
丁忧,读音:【dīng yōu】
相关出处: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晋书·袁悦之传》
袁悦刚开始为谢玄的参军(军职、相当于副将),被谢玄所器重,因为自己的亲人去世回家守孝而离开自己的职位。
“丁忧”虽字义上是指“父母的丧事”,但是由于古代的文化传统,形成了“丁忧守制”。
清代,官吏遭父母之丧时,於家服丧三年。吏期为二十七个月。织田万《清国行政法泛论·官吏分限·守制》:「官吏若遇有父母之丧,无论去职与不去职,均不敢执务,必在家服其丧,谓之丁忧守制,其期以二十七个月为定例。」
另外与“丁忧守制”相对立的就是“夺情起复”,又称夺情。夺情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比较有名的“夺情”事件是明朝首辅张居正的父亲死后,本该丁忧去职的他夺情起复。
丁忧什么意思 丁忧的意思1、丁忧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dīng yōu,意思指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道德礼仪制度,后世往往指用于拥有官吏身份之人。出自《晋书·袁悦之传》: 遭逢父母的丧事,也称“丁艰” 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
2、根据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念,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若父母去世,则无论此人担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叫丁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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