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适(shi)用于民事诉讼及执行(xing)程序、商事仲裁及(ji)执行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及执行程序)
委托人:XXX
受托人(1):XXX,XXX律(lu)师事务所律师
受托人(2): XXX,XXX律师事务所(suo)律师
现(xian)委托上述受托人在 一案中,作为我(wo)方的诉讼/仲裁/执行代(dai)理人。
代理人(1)的代理权限(xian)为以下第 项。
代(dai)理人(2)的代理权限为以下第 项。
1.一般诉讼/仲裁(cai)/执行代理。
com2.特别授权,除一(yi)般诉讼/仲裁/执行(xing)代理外,还包括承认、放弃或(huo)变更诉讼/仲裁(cai)请求,提起管辖异议、提出(chu)回避申请,申请(qing)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申请追加/变更当事人,和解及调解,提起反诉/反申请及(ji)上诉,代为申请执行。
3.代收执行款项及与案(an)件有关的其他款项。
4.代为签署、送达、签收法律文书。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出具(ju)之日起,至前述委(wei)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ming)/盖章)
年 月 日
注:
1.如委托(tuo)人为自然人,在委托人(ren)处写明姓名;如委托人为公司(si)等法人的,在委托人处写明名称(cheng)。
2.委(wei)托人为自然人的,签名(ming)或者签名+盖章;委托人为(wei)公司等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ren)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