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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讯 8月5日下午消息,近日,有关海信集团旗下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信网能”)收购科林电气引发科林电气管理层股权起诉现任科林电气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宋建玲以及现任科林电气总经理、非独立董事屈国旺等人一事,今日,宋建玲等人在与新浪科技等媒体沟通中回应表示:“对于科林电气突然起诉这件事,以及高达200万的索赔,宋建玲本人以及李砚如、屈国旺两位同事,都感到十分震惊,很不理解,也感觉十分冤枉!”
宋建玲表示,6月26日,自己接到了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转交过来的科林电气起诉自己和李砚如(现任科林电气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屈国旺(现任科林电气总经理、非独立董事)的诉前调解的起诉状(附起诉状)。在起诉状中,科林电气要求法院确认加盖科林电气董事会印章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情况说明要点》文件无效,并依法判令我和李砚如、屈国旺赔偿科林电气经济损失200万元。
宋建玲表示,“科林电气的起诉,完全是在现任董事长甚至幕后还有其他什么人操纵的情况下,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企业组织针对具体员工的打击报复行为。他们不仅自身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也不允许他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对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相关人员打击报复,对于这种行为,虽然我们都感到十分气愤,但我们依然选择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相信法院会还我们一个公道。与此同时,我们积极聘请了律师与法院沟通,直至 7月12 日,法院仍回复案件还在诉前调解阶段,没有正式立案,我们认为事情已经过去了,这只是某些人当时情急之下的一个错误决定而已。”
据宋建玲透露,7月16日,自己和李砚如、屈国旺突然接到了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正式起诉状以及开庭通知,从通知上看,法院于7月16日立案,却要求我们在两天之后的7月19日上午9点正式开庭,起诉的索赔金额也瞬间翻了十倍,从200万元变成了2000万元!面对这种毫无征兆地“突袭开庭”律师告诉我,我们连最基本的法律权利都被剥夺了,法院甚至都没给我们留出15天的法定答辩期!更夸张的是,案件的立案时间和我们接到开庭通知的时间竟然是同一天,都是7月16日!
宋建玲表示,面对这些接踵而至的突发状况,我们紧急联系了律师与石家庄鹿泉区法院进行交涉,希望保障我们的合法权利,但是在我们已经告知法院由律师负责处理的情况下,7 月 16 日当天,多名法官通过多个电话轮番强硬告知并要求我们必须当天接到开庭通知。律师与送达法官沟通后,法官仍绕过律师不断联系李砚如和屈国旺,完全忽视律师提出的寄送或隔天去法院自取等合理要求。对于我的代理律师和审理法官电话沟通的请求,整整一下午时间都没人给正面回复,偶尔打通的电话也要求等十分钟、等半个小时,这让我感到十分的不安,也感到无比的失望和绝望。
今年3月15日,海信网能与科林电气股东李砚如、屈国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和委托表决权的方式,共计获得3.19%股权和9.57%表决权。为办理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海信网能需要科林电气出具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情况说明要点》。
据此前消息报道,彼时,科林电气公司高管李砚如、屈国旺、宋建玲未按上市公司规定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在未经公司董事长张成锁同意的情况下,在该文件上私自加盖董事会印章,并向股权交割管理单位提交。科林电气认为,李砚如、屈国旺、宋建玲作为科林电气的股东、高管,私自使用董事会印章的行为间接加速了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丧失。(文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