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监管罚单不足一周 海通证券又爆“大雷”:信用减值损失45.86亿元 相当于净利润的42.17%
3月30日晚间,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通证券)发布2020年年报。2020年海通证券实现营业收入382.2亿元,同比增长9.6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75亿元,同比增长14.2%。但同时,海通证券全年信用减值损失达45.86亿元,相当于2020年度净利润的42.17%。
就在3月24日,证监会刚对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在开展投资顾问、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审慎经营、未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合规风控管理缺失等违规行为下发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全年信用减值损失达45.86亿元
年报显示,海通证券全年信用减值损失达45.86亿元,相当于2020年度净利润的42.17%,比2019年增长了61.07%。海通证券表示,主要是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损失增加。
来源:海通证券2020年年报
对于此次信用减值损失具体“踩雷”哪些金融资产,海通证券并没有详细列出,仅披露了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贷款和应收款项等名目,其中占据“大头”的是应收融资租赁款和融出资金两部分。
来源:海通证券2020年年报
而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中可以看出,2020年海通证券及其子公司因股票质押业务、两融业务涉及到5起诉讼,涉及到的上市公司有恺英网络、红太阳、吉药控股。
来源:海通证券2020年年报
信用减值损失逐年升高
海通证券在年报中表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融资融券存量负债客户的平均维持担保比例为279.19%,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客户的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 275.37%,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客户的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 276.44%,融资人提供的担保品较为充足,信用风险整体可控。
值得关注的是,这已经不是海通证券第一次如此大额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在2019年年报中,海通证券全年计提了28.47亿元的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在2019年同样位居行业首位,而这一数据在2018年为16.22亿元。
来源:海通证券2020年年报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李若山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表示,巨额计提存在“财务洗澡”的可能性。很多上市公司会在效益好的时候进行“财务洗澡”,可以将过去没暴露的损失计提出来“冲一冲”。在业绩特别好的背景下,还可以减少缴税额,从而达到平衡净利润和减值损失的目的,业绩表现就会比较平缓,下一财报期的业绩指标考核压力也不会很高。
上周刚收证监会罚单
与年报一同公布的,还有一则处罚公告。
3月24日,证监会对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在开展投资顾问、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审慎经营、未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合规风控管理缺失等违规行为下发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拟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暂停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债券投资顾问业务12个月、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管措施,对海通资管采取责令暂停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12个月、责令暂停新增私募资管产品备案6个月的监管措施,对多名直接责任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年等监管措施。
来源:证监会网站
经证监会调查,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及相关人员在开展投资顾问、私募资管业务过程中,未按照审慎经营原则,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对市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在2019年12月证监会指导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后,海通证券、海通资管仍存侥幸心理,在其他交易市场继续从事相关违规行为。同时,海通证券、海通资管未将相关业务行为纳入全面合规风控体系,业务隔离、利益冲突防范、债券交易管理等存在漏洞,公司合规风控机制存在缺失。
海通证券此次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深刻反思,汲取教训,进一步优化内控机制,通过健全债券制度体系、加强专题学习培训、完善债券业务流程、提高合规检查频率等措施进行全面且深入的整改。公司将遵循稳健的经营理念,全面提升合规风险管理水平,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坚守合规审慎经营底线。
2020年多次收到监管罚单
海通证券在2020年年报中描述公司发展战略称,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中介业务为核心,以资本型中介业务和投资业务为两翼,以集团化、国际化和信息化为驱动力,加强合规风控、人才、IT 和研究四根支柱建设,加强资本与投资管理、投行承揽与销售定价、资产管理、机构经纪与销售交易和财富管理等五大能力建设,打造智慧海通,以国际一流投行为使命,致力于把海通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中国标杆式投行。
但2020年,海通证券因保荐业务等多次收监管处罚措施。
2020年9月18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公告称,海通证券在保荐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天楹)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过程中,对中国天楹及其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标的金额占申请人净资产的比例计算错误,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差异等,证监会决定对海通证券及相关责任人韩丽、金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2020年7月份,海通证券的两名保荐代表人陈新军、徐小明未重点关注科创板项目的异常资金往来,职责履行不到位,收到上交所的监管警示。
2020年7月19日,中证协发布消息称,关注到包括海通证券在内的8家证券公司,在中核融资租赁公司债券发行招标过程中,存在承销费报价偏低的情况。